省委、省政府在《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中提出,持续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新版本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2022年,省教育厅在楚雄州、玉溪市、怒江州等地先后设立县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并开展测试工作。
建立县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并指导各县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与时俱进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发展,是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考试难、报名难等问题的重要举措。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县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建设及测试工作,以县级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为抓手,持续开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探索建立民族地区和偏远农村地区的学校教师普通话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和相关政策;充分整合并利用各地现有资源,将测试考点设在当地中学,最大限度满足基层广大群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断学习和提高普通话水平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县级普通话水平测试范围,更好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推动全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各级教育部门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在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更好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年前,全省建有州市、高校和行业普通话水平测试站36个,从2022年起,省教育厅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州市新建县级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县级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15个,基本建成了州市、高校、行业测试站和县级测试点组成的测试体系,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基本形成。下一步,将继续在各州市新建县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不断提升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再上新台阶。